徐州《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出台

    日前召开的徐州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上,审议并通过了徐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这标志着徐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有了市场规范。实施细则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再生资源回收是缓解资源短缺的有效手段。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不仅可以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变废为宝,而且能够有效减少废弃物的排放、降低城市环境负荷。因此,徐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制定实行,有利于促进我市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实施细则共五章33条,对规范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管理作了全面而详尽的规定。“总则”明确了实施细则的制定目的,规定了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行业管理的基本原则,界定了行业管理的对象。“经营规则”详细规定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取得经营资格的基本条件和法定程序;明确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设置和建设要求;规定了再生资源经营者的经营范围和责任、义务。

    实施细则指出,政府鼓励推广应用再生资源开发利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鼓励多渠道、多方式筹集再生资源开发利用资金,按照投资者受益的原则,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政府鼓励全社会各行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提倡设立规范管理的回收网点。通过大力宣传“垃圾混装是浪费,垃圾分类是资源”,逐步推广实行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利用,全民参与建设节约型社会。